一名落选候选人否认曾在都柏林的一次集会后威胁过一名北爱尔兰警士,并声称他在被捕时遭到殴打,而拿刀纯粹是为了砍下海报。
今年2月5日,在都柏林市中心塔尔博特街发生的一起事件中,56岁的爱尔兰自由党活跃分子保罗·菲茨西蒙斯被控非法持有刀具作为武器,不遵守爱尔兰警方的指示,并做出威胁、辱骂或侮辱行为。
这位播客在都柏林地方法院辩称无罪,法官帕特里夏·克罗宁尚未做出判决。她说,她打算重新观看菲茨西蒙斯手机上录制的视频证据,并在听证会上播放。
这个案子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审理。
作为证据,菲茨西蒙斯今天回忆说,他参加了一场从纪念花园沿着奥康奈尔街游行到海关大楼的集会,在那里他向一大群人发表了讲话。
他说,他告诉其他游行者继续前进,以应对反示威者的对抗。
法庭听取了数百名gardaí在该地区充当两派之间的“缓冲”的情况。
他说,集会结束后,他要撕下海报,所以他拿了一把有两个刀刃的钢笔刀或锁刀,其中一个像斯坦利刀一样可以伸缩。他是在Woodies商店买的,只用来剪用来挂海报的扎绳。他说,除此之外,它被放在一个有拉链的口袋里。
后来,他向他的汽车走去,在塔尔博特街停了下来,gardaí和一位主管都在那里。
在他到达前大约15分钟,一个敌对团体经过那里。他说,琼斯警官出现在他身后,让他离开,理由是《公共秩序法》第8条。被告承认咒骂,并声称警察在逮捕他之前在他背后打了三拳。
他作证说,他当时遵守了警示令,离开时对被“单独挑出来”感到愤怒。
菲茨西蒙斯同意辩护律师洛林·斯蒂芬斯的观点,他认为这名警司干涉了他抗议的权利。
他承认他曾五次告诉警察中士滚蛋,但否认威胁或可能会爆发。然而,在接受盘问时,他为自己的咒骂道歉。
有人告诉他,他可以用钢丝钳剪断电缆,但他说他把刀放在包里,“我不会拿出来对付任何人。”
警官驳斥了他殴打被告的说法,并说他把他护送到人行道上。他还指出,菲茨西蒙斯在他手机上录制的视频证据中并没有提到他在“评论”中被打了一拳。
被指控对警官说“脱下你的制服”是一种威胁,被告承认他说了那句话,但他说那是在警官告诉他他可以自己处理之后。
被捕后,他被带到蒙特乔伊警察局,在那里他身上发现了那把刀。
辩护律师辩称,她的当事人对割断电缆的解释是对持刀指控的合法辩护。她还提出,他应被宣告所有指控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