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阿南:周三,雪兰莪州政府宪报刊登了一项法特瓦,宣布GISB控股有限公司(GISB)及其附属公司成员的信仰、教义和做法偏离了真正的伊斯兰教义。
根据宪报公布的法特瓦,雪兰莪州的任何穆斯林都被禁止实践、坚持、遵循、教导、传播、扩展或支持GISB及其附属机构的信仰、教义、教义或实践。
该禁令包括任何与GISB相关的教义或实践。
雪兰莪州伊斯兰宗教委员会(Mais)主席Tan Sri Abdul Aziz Mohd Yusof表示,根据发布的法特瓦,建议该州人民尊重并不要采取与发布的法特瓦相矛盾的行动。
他在周五(10月18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根据1995年《雪兰莪州伊斯兰犯罪法》第12(c)段,任何不遵守或质疑法特瓦的个人都是犯罪。”
关于追随者的康复,阿卜杜勒·阿齐兹说,Mais与州政府机构一起起草和动员了一项行动计划,以恢复GISB追随者,包括儿童和成人。
他说,将实施康复过程,包括保护、指导和信仰恢复,包括通过istitabah(忏悔)和咨询过程。
他说,该方案符合已公布的教令,在这方面,欢迎GISB及其网络的追随者或成员自愿参加康复。
他还表示,雪兰莪州的Mais和伊斯兰机构承诺从人力、财政、设施和技能方面进行合作和提供援助,以支持联邦和州政府实施的康复方案。
10月3日,雪兰莪州苏丹Sharafuddin Idris Shah同意了州法特瓦委员会发布的法特瓦,宣布GISB及其附属机构的领导人、追随者、雇员或成员偏离了伊斯兰教的真正教义。
雪兰莪州皇家办公室在其Facebook页面上的一份声明中表示,之所以做出这一决定,是因为据信GISB成员仍在练习“奥拉德穆罕默德”或“Zikir Agung”仪式;根据1993年2月4日出版的第54号公报,由Darul Arqam集团宣传,该集团已被宣布偏离伊斯兰教的真正教义。——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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