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拉委员会:倡导复兴、发展和实现卡塔尔公民的最高利益

   日期:2025-05-27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95    
核心提示:      三月的艰苦的努力和祝福,伴随着自信的步骤来确保一个繁荣的现在和一个光明的未来的各种代,卡塔尔国家明天将开创一个

  

  

  三月的艰苦的努力和祝福,伴随着自信的步骤来确保一个繁荣的现在和一个光明的未来的各种代,卡塔尔国家明天将开创一个新车站的道路上,增强参与决策,按照指示的Amir H H谢赫?塔?本?哈马德卫星,旨在支持和加强的大厦,现代国家享有安全的坚实基础,稳定、进步、发展、成长。

  标志着新一届立法任期的开始,埃米尔殿下今天将在总部举行第53届理事会年会,这是第一届立法任期的第四次常会。

  借此机会,埃米尔殿下将发表演讲,阐述卡塔尔的财政、经济和发展政策、优先事项、成就、愿景和未来计划,表达卡塔尔人民的愿望,将卡塔尔推向新的阶段和充满希望的成就和创造力的前景,并概述在卡塔尔国家愿景2030框架内基于忠诚的国家能力的透明度的复兴特征。

  在对外层面,埃米尔殿下的演讲将涉及卡塔尔国政策的某些方面,以及它对一些阿拉伯、地区和国际问题和文件的坚定立场,主要是中东局势,特别是加沙地带和黎巴嫩的局势,以及我们阿拉伯地区面临的挑战。

  在新的立法任期内,卡塔尔国在英明领导人的指导下,继续其幸福的发展之旅和战略计划,投资于人民,巩固国家机构和法治的基础,推动国家发展,从而巩固其在地区和全球的杰出地位,增强其应对挑战的准备,向先进国家的行列迈进。

  协商会议的原则是卡塔尔国推进和推进这一进程的最适当选择,因为它源于我们真正的伊斯兰宗教的教义、我们真正的阿拉伯主义、我们真正的遗产、我们古老的传统以及我们慷慨的卡塔尔社会的特点和特点。

  卡塔尔国的协商会议经验是丰富和杰出的经验,其特点是所有国家机构之间的合作、给予、和谐与和谐,以巩固对决策的参与。委员会对其长达50多年的历程感到自豪,在此期间,它一直是国家见证的现代化和发展进程的支持者和支持者,它根据卡塔尔社会所享有的独特和杰出的文化遗产,在与受人尊敬的政府合作和一体化的框架内,通过提出涉及公民关切和满足其愿望的建议,履行其规定的作用。它尊重舒拉的原则,并高度重视它作为自创始人谢赫·贾西姆·本·穆罕默德·本·萨尼时代以来扎根于政府制度的原则。

  埃米尔殿下的崇高指示是指引理事会前进的灯塔,激励理事会付出更多努力和工作,以实现满足公民愿望的目标,为国家各地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在这方面,理事会在上届会议期间不遗余力地研究和批准法律草案,提出建议,并讨论与社会有关的问题,其基础是热切地以实现国家最高利益的方式实现公民的愿望。

  在上届会议期间,理事会举行了33届常会和63次常设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和研究了24项法律草案,以及修改现行法律某些条款的法律草案。当天,国会通过了2024年财政年度总预算草案和房地产登记、司法执行、民间部门工作岗位国有化等重要法律草案等15项法律草案。

  理事会还讨论了九项修改法律某些条款的法律草案,并就雨水收集、发展旅游经济、支持国内和外国投资、家庭工人离开该国的程序等各种主题提出了13项一般性讨论请求和一项愿望提案。

  作为与社区沟通的一部分,理事会接待了一些教育机构的成员,并与体育和青年部合作实施了“模拟修罗理事会会议”计划,以加强青年在决策中的作用。

  公民关心的问题始终是安理会优先事项的最前列,这是在英明领导人的指示及其制定国家立法以满足全面发展的所有要求的愿望的指导下进行的。立法委员会在立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而关键的作用,通过宪法赋予它的作用,以国家的最高利益为宗旨开展工作。

  为了发展其工作和提高其各机构的效率,协商会议于1月核可了一项颁布其内部条例的法律草案,在加强监督和立法工作方面开启了协商会议工作进程的一个新阶段,概述了规范协商会议工作的总体纲要,并在一般性讨论请求和愿望建议中界定了委员会和成员的作用。如何与政府协调,如何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决定。《内部条例》与我国立法工作的发展保持同步,共有244条,分为8章,其中包括一般性规定,规定了理事会主要机构的作用、工作机制以及召开常会和特别会议的规则。条例还规定了协商会议总秘书处在监督组成协商会议的所有行政单位、在各行政单位之间分配工作和赋予协商会议的其他权力方面的作用。

  在对外活动方面,舒拉理事会继续支持和加强它同世界各国议会的议会关系,接待了许多来访的议会代表团,主办了几次与议会事务有关的事件和活动,并参加了各种区域和国际议会会议,突出了卡塔尔国的良好形象及其对各种问题的明确政策和坚定立场。捍卫国家和公民的利益,捍卫阿拉伯和国际事务的利益。

  舒拉理事会在议会联盟和国际组织中代表卡塔尔国,包括各国议会联盟、阿拉伯议会联盟、阿拉伯议会、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大会、参议院协会、非洲和阿拉伯世界的Shoora和同等理事会等。

  协商会议是在1972年4月19日国家临时基本法修正案获得批准后成立的,目的是向埃米尔殿下和部长理事会提供其履行职责的意见。协商会议成立后,包括20名任命成员,其组成经历了不止一次的一系列修正。

  协商会议由若干机构组成,包括“理事会主席”和“理事会办公室”。“根据新的内部规定”,它有六个常设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包括法律和立法事务委员会、内部和外部事务委员会、经济和财政事务委员会、卫生、总务和环境委员会以及教育、文化、体育和新闻委员会。理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其他常设或临时委员会。每一常设或临时委员会也可由其成员组成一个或多个小组委员会。协商会议行使其权力,从法律草案和提交给它的其他事项中采纳、批准或甚至拒绝某些法律。协商会议还讨论公共项目预算草案、协商会议预算草案和最终决算。它还负责跟踪国家在内阁提交给它的所有事项以及与社会和文化领域有关的所有事项方面的活动和成就,无论这些事项是由部长会议提交给它的还是由它自己主动审议的。它还向部长们提出问题,目的是澄清与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事务有关的具体事项,并就所述事项向政府提出建议和表达愿望。

 
打赏
 
更多>同类文章

推荐图文
推荐文章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