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拉贾亚:11月13日,两名印尼人因走私25名移民离开马来西亚,被上诉法院判处8年监禁。
53岁的Nur Bakti Ab Rahman和50岁的Herman最初分别被高等法院判处四年监禁。
周三,由拿督Che Mohd Ruzima Ghazali法官领导的三人小组维持了控方的上诉,要求增加他们的刑期。
Ruzima法官在宣布法院一致决定时表示,这两人的罪行很严重,因为它涉及马来西亚的安全和主权。
由法官拿督阿兹曼·阿卜杜拉和拿督阿兹米·阿里芬组成的陪审团命令两人从去年10月9日被捕之日起服刑。
去年10月9日凌晨1点,这两名男子在雪兰莪州直落Panglima Garang的Pantai Pulau Carey,以及一名仍在逃的同伙,在高等法院承认了这一罪行。
他们是根据2007年《反贩运人口和反偷运移民法》第26A条被起诉的。
今年1月29日,高等法院判处他们四年监禁,自他们被捕之日起生效。
警方调查显示,这艘载有13名男子、11名妇女和一名女孩的船只,都是印度尼西亚人,试图通过未注册的海上航线离开马来西亚前往印度尼西亚。
在星期三的诉讼过程中,副公诉人凌晓梅(How May Ling)表示,最初的四年刑期太轻了。
她说,这一判决并没有反映出议会对偷渡移民犯罪施加更严厉惩罚的意图。
她强调,移民走私,无论是进入还是离开马来西亚,都侵犯了该国的边界,破坏了该国的安全和主权。
How还强调,Nur Bakti和Herman为了赚钱,在黑暗中没有穿救生衣就在船上的移民的安全受到了威胁。
努尔·巴克蒂和赫尔曼都没有代表,他们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减刑。——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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