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去年,一名前罪犯被高等法院判处40年监禁,他承认四项指控,罪名是表演“拜亚”、提供支持和拥有与达伊沙恐怖组织有关的材料。
周二(2月25日),法官拿督阿扎尔·阿卜杜勒·哈米德(Datuk Azhar Abdul Hamid)宣布了41岁的尼克·莫哈德·沙拉赫丁·扎卡里亚(Nik Mohd Shalahuddin Zakaria)的判决,他因类似的罪行被判入狱三年。
他的手机中存有1020张照片、26个视频、321件物品,被控持有与恐怖活动和伊斯兰国(is)有关的物品,两项罪名各被判处5年徒刑。
在他的另一部手机上也发现了类似的物品,包括378张照片、36个视频和244篇数字形式的文章。
去年6月10日上午9点15分,这些罪行发生在哥打金巴尔的甘榜Senang。
控罪是根据《刑事法典》第130JB(1) (a)条提出的,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或罚款,并可没收任何用于或拟用于犯罪的财产。
6月10日晚上10点15分,法庭在吉隆坡武吉安警察总部发现了第三项指控,即通过社交媒体支持IS恐怖组织,法院判处他15年监禁。
他还以支持IS恐怖组织的哈里发身份,与IS领导人Abu Hafs Al Hashimi Al- qurashi一起举行“拜亚”仪式,成为IS成员的第四项罪名被判处15年徒刑。
Nik Mohd Shalahuddin曾是一名园丁,根据《刑法典》第130J(1)(a)条被控两项罪名,定罪后可判处不超过40年的监禁或罚款。
然而,Azhar法官下令从逮捕之日起同时执行监禁判决,这意味着Nik Mohd Shalahuddin只需要服刑15个月。
同时,没有律师代表的Nik Mohd Shalahuddin通知说,他不希望减刑。
“对于判决,我没有什么想说的,我也不会减轻……我不想乞求同情,我将坚持下去,”七个兄弟姐妹中的老三说。
副检察官沙菲克·哈希姆出席了起诉。——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