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我请求保释,我有孩子需要上学。”
据《Sinar Harian》报道,周五,法官艾哈迈德·福阿德·奥斯曼(Ahmad Fuad Othman)不允许被告保释后,演员阿隆·湛(Along Cham)提出了这一请求。
12月14日下午3点10分,在赛城一所房子里,41岁的阿隆(真名穆罕默德·尼扎穆丁·艾哈迈德)被控持有重约58.23克的大麻,但在开庭法庭的审理过程中,他拒不认罪。
他被指控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DDA)第6条,这是根据同一法案第39A(2)条进行处罚的。
如果被判有罪,被告可能面临5年至终身监禁,以及至少10次鞭刑。
在此之后,副检察官艾哈迈德·祖海尼·穆罕默德·阿明没有提议给予被告保释。
这位节目主持人兼电台播音员被这种情况震惊了,他请求保释,因为他的家人已经为他指定了一名律师。
穆罕默德·尼扎穆丁:我应该被拘留四天,但我今天才被告知我将被起诉,所以这有点混乱。
法官:你的律师呢?
穆罕默德·尼扎穆丁:我的家人已经联系我,并告诉我他们已经指定了一名律师。
法官:法律规定这个案子不可保释。
穆罕默德·尼扎穆丁:我恳求,我保证,我发誓我会合作。
法官:这个案子不能保释;如果法律规定可以保释,我可以考虑。
与此同时,律师Mohd Fadly Hashim自我介绍并为迟到而道歉。
法院随后将于明年1月27日提交化学报告。
根据指控,他被指控于12月14日下午3点10分在赛城的一所房子里持有一种疑似危险药物的物质,即重约58.23克的大麻。
该指控是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DDA)第6条提出的,根据同一法案第39A(2)条,可判处终身监禁或不少于五年,如果罪名成立,可处以不少于10次的鞭刑。
同时,被告在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控罪,即在同一地点、时间及日期管有重约2.07克的怀疑为危险药物的物质,即大麻。
他被控违反1952年DDA第6条,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处以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在这起案件中,地方法官穆罕默德·布霍里·Md鲁斯兰允许电影《兄弟,南帕克汽车》中的演员?获准予2500令吉的保释金,并将于明年2月28日提交化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