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福克纳是美国南方的诗人。索尔·贝娄是芝加哥历史的最高编年史家。纽约是有争议的领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华莱士·斯特格纳(Wallace Stegner)都可以宣称自己是西部的主人。但那是在科马克·麦卡锡大放异彩之前。
要了解美国西部,你需要了解这片土地和它美丽而可怕的广袤,就像斯特格纳所做的那样。麦卡锡于6月13日去世,享年89岁。但在他的小说中,他抓住并戏剧化了另一个基本事实:西方是靠暴力赢得的。该地区零零碎碎地并入美国的传奇故事需要勇气、魄力和精心规划,但也伴随着数十年的残酷、亲密的流血。从堪萨斯城到洛杉矶乃至更远的地方,它出没于每一个商业街、时尚餐厅和住宅开发项目。这就是麦卡锡的主题:残酷与冲突的现实与不可调和。
由于这不是他的故乡,他职业生涯的伟大主题更加引人注目。1933年,他出生在罗德岛州的普罗维登斯,原名查尔斯。在某个时候,他把它改成了科马克,据说是为了纪念一位爱尔兰统治者,他大部分时间在田纳西州的诺克斯维尔长大。他早期的小说——《果园看守人》(1965年出版)、《上帝之子》和《苏特里》——都具有浓厚的福克纳风格:圆弧形、自我暗示、基本没有情节。
他的“边境三部曲”声名鹊起:《骏马》(1992)、《渡口》和《平原之城》。就像他所有的小说一样,这些都是要求很高的故事,但它们为他赢得了更广泛的读者,尤其是《骏马》。它被拍成了电影,由马特·达蒙(Matt Damon)和彭文杰·克鲁兹(pensamulope Cruz)主演,当时他们刚刚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三部曲中最好的是最后一本。它是严峻的,血腥的和绝望的,就像西方对那些被征服的失败者所做的那样。
麦卡锡作品的最佳改编电影是科恩兄弟2005年出版的《老无所依》,这是一部短小精悍的黑色小说。这部精彩的电影忠实于作者的愿景,乔什·布洛林(Josh Brolin)饰演的愚蠢的英雄表现出色;哈维尔·巴登饰演他的精神病克星;汤米·李·琼斯(Tommy Lee Jones),他给故事的警长注入了一种救赎世界的、坦率的善良。《路》于2006年出版,讲述了一对父子在后世界末日的困境,获得了普利策奖,也被拍成了电影。
但是麦卡锡先生最好的小说——也可以说是过去50年来最好的英文小说——是《血色子午线》。它的叙述者“孩子”加入了一个阿帕奇猎人团伙,他们被雇来收集每头100美元的头皮。尽管有这些行为,这个孩子,就像琼斯先生的警长一样,有一种顽固的正派,尽管事实证明这与他的环境不相称。
麦卡锡先生的这本书部分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格兰顿帮,这群剥头皮的猎人经常出没于现在的新墨西哥州索诺拉和亚利桑那州的一小部分地区。它以一个近乎神话的人物的形式描绘了文学作品中最无情、最生动的恶习之一,这个肥胖、秃头的人物成为了小说的非道德中心。它的情节是残酷的暴力,语言几乎是圣经。完成它需要决心;有时,它似乎固执地想要说服读者放弃。巴洛克式的血腥描述包括一棵树,树枝上挂着死去的婴儿,一个头被“劈开”。
坚持:《血色子午线》将人对人的非人化为艺术。读这本书是为了知道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该生活,也是为了面对所有美国人都继承的过去的一个方面。这并不完全是一种救赎;相反,它是见证。麦卡锡没有把目光移开。他从来没有。
他在西南过着非常不文艺的生活,宁愿和科学家为伍,也不愿和作家为伍。他很少接受采访,似乎对名声不感兴趣(尽管他的书的大胆表明他有强烈的野心)。如果说他于2022年出版的最后两部小说对一些人来说过于抽象和心理化,那么这两部小说也是一位年近90的作家所创作的具有惊人活力和独创性的作品。在他成熟的散文中,麦卡锡完全是他自己,原创性和与众不同。对小说家来说,没有比这更高的赞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