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路透社)-澳大利亚最高消费者监管机构周五表示,澳大利亚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引入一项法律,迫使互联网公司主动停止提供诈骗服务,否则将面临巨额罚款,这可能会与大型科技公司再次摊牌。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和财政部正在咨询互联网、银行和电信公司,以制定一项强制性的、可执行的反诈骗法规,该法规在法律上要求它们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用户,包括提供有效的投诉服务。
据Forrest称,在澳大利亚,以矿业亿万富翁Andrew Forrest的面孔为特色的加密货币骗局广告导致澳大利亚人损失了数百万美元。他在加州就Facebook的广告起诉了Facebook的所有者meta,称他无法迫使meta在国内采取行动。
根据澳大利亚政府的说法,目前只有电信运营商面临专门的反诈骗监管。但从2020年到2023年,澳大利亚人因诈骗而损失的金额增加了两倍,达到27亿澳元(18亿美元),与全球趋势一致,因为疫情使更多的人上网。
这促使ACCC推动制定新法律,让所有参与其中的行业负起责任。将法律责任推给互联网平台可能会在澳大利亚和一个通常倾向于美国法律的行业之间产生新的冲突,美国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免除了互联网平台的责任。
澳大利亚消费者与竞争委员会(ACCC)制定的一项法律已经迫使互联网公司向媒体公司支付内容链接的许可费,这导致meta表示,它可能会在澳大利亚屏蔽Facebook上的媒体内容。
ACCC主席吉娜·卡斯-戈特利布在电话中表示:“我们希望在这段时间内到今年年底推出这些法规。”她指的是每个行业都适用的强制性反欺诈法规。
“我们认为,我们确实需要非常明确和具体的可执行的法律义务。”
澳大利亚财政部说,不遵守这些准则的公司将面临5,000万澳元的罚款,是违规行为所获得利益的三倍,或违规发生时营业额的30%。
ACCC正在单独起诉meta,称其未能阻止发布加密货币诈骗广告,广告中出现了包括福雷斯特在内的澳大利亚知名人士的面孔。
meta正在为ACCC于2022年3月提起的案件进行辩护,该案件仍处于预审阶段。卡斯-戈特利布表示,强制性法典将减少“向后看”和耗时的法院执行,包括调查、准备和解决诉讼,以及上诉。
meta拒绝就反诈骗代码的发布时间发表评论。该公司在1月份提交的一份文件中表示,它希望制定一项自愿性准则,而计划中的强制性准则可能导致企业将合规置于创新之上。
(1美元=1.4793澳元)
(拜伦·凯伊报道;编辑:Jamie F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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