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阿南:拿督斯里Muhammad Sanusi Md Nor煽动叛乱案的控方反对吉打州大臣要求将审判转移到高等法院的请求,理由是审判已经安排在西拉扬法庭进行。
此外,副检察长拿督马斯里莫哈德强调,案件并不像申请人声称的那样涉及困难或复杂的法律问题。
“开庭法院法官有足够的能力和权力处理开庭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刑事审判,例如根据第15号法令(1948年煽动法令)起诉申请人的案件。
他说:“因此,把这个案子移交给高等法院不符合司法公正,特别是因为审判已经在会议法院进行。”
马斯里在一份回应宣誓书中表示,反对穆罕默德沙努西申请转移两项煽动罪指控,因为他的政治演讲涉及任命雪兰莪州务大臣和成立团结政府。
此前,Selayang会议法院法官Nor Rajiah Mat Zin将审判日期定为2月5日、8日、9日、13日、15日、16日、19日、22日和23日,以及3月11日、15日和18日。
与此同时,在周三(1月24日)的案件管理程序中,高等法院法官Aslam Zainuddin定于2月1日审理Jeneri议员的申请,以转移他面临的两项指控。
阿斯拉姆法官还命令穆罕默德·萨努西在1月29日或之前对控方的宣誓书作出答复。
早些时候,穆罕默德·萨努西的律师哈桑哈里·乔哈里·马维要求法院给他14天的时间对控方提交的宣誓书做出回应。
但是,Masri反对这一请求,认为有足够的时间答复宣誓书,因此没有理由再拖延诉讼程序。
沙努西被控于去年7月11日晚上11点在贡巴克的新邦4号,Taman Selayang Mutiara-Kampung Bendahara发表煽情言论,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最高可被处以5000令吉的罚款或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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