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法官指控说,谋杀案审判陪审团必须考虑,国家是否已经证明,法学教授戴尔穆德·费伦无意中用左轮手枪开了第三枪,击中了农场里的非法侵入者,这是不合理的。
法官Siobhan Lankford今日在聆讯中亦告诉陪审团,如果他们发现Phelan先生确实有意杀害或严重伤害侵入者,他们必须考虑被告提出的自卫问题。
她告诉陪审团的九名男性和三名女性,关于费伦先生的谋杀指控,他们可以做出三种判决,即;谋杀罪成立,谋杀罪不成立但过失杀人罪成立或无罪。
陪审团得知,在案发当天,三名男子——已故的基思·康伦、卡勒姆·科尔曼和罗宾·达根——在费兰先生的土地上的一片树林里打猎狐狸或獾。
费兰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开始担心一只狗在他的土地上跑向他的羊。当他看到那只狗时,他用他的温彻斯特步枪射击了它,于是他说,三个人立即从树林里“爆炸”出来,开始威胁他。
费兰说,他当时吓得浑身发抖,“爬”上了河岸想逃走,但当这两名男子不断向他走来时,他认为他们是“来实现他们发出的威胁”。
当他们走近时,费伦先生对着农场里的两名手无寸铁的闯入者大喊“退后”,然后他用他的史密斯威森左轮手枪开了三枪,并说他“看到一个人倒下时惊呆了”。
控方认为,三枪中有两枪是对着天空开的,而第三枪则与康伦先生有关。
控方还认为,当费伦先生开第三枪时,枪口对准了死者的方向,死者在转身离开时被击中后脑勺。控方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有意杀害或严重伤害康伦。
辩方的立场是,费伦在开了三枪“警告”时意外击中了康伦。
2022年2月24日,56岁的费兰在都柏林塔拉赫特Kiltalown Lane的Hazelgrove农场谋杀了四个孩子的父亲Keith Bono Conlon(36岁),但他拒不认罪。被告是一名律师、法律讲师和农民,他拥有哈泽尔格罗夫,以前是塔拉赫特的一个高尔夫球场。
法官西沃恩·兰克福德今天继续向陪审团提出指控,她说,他们应该评估费兰先生是否真的相信他受到了两名侵入者的威胁,并不得不为自己辩护。她说陪审团可以评估康伦先生和科尔曼先生那天向被告陈述的方式。
法官表示,在某些情况下,自卫的辩护是为了为非法杀戮辩解或辩护。
她说,费伦先生的理由是,他并不是有意杀害或严重伤害康伦先生,被告提出了自卫的辩护。
Lankford法官表示,陪审团可能会就Phelan先生的谋杀指控作出三种判决,即;谋杀罪成立,谋杀罪不成立但过失杀人罪成立或无罪。
在谋杀的情况下,法官说意图是指被告的目的是造成他人死亡或严重伤害。她说,如果控方不能证明费兰有意杀人或造成严重伤害,那么陪审团必须判他谋杀罪不成立。
兰克福德法官表示,陪审团必须仔细考虑费兰的行为和周围环境所揭示的他的目的或意图。“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决定控方是否已经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意图可能是在第二枪和第三枪之间形成的,”她说。
她说,辩方的理由是,康伦先生向上移动、费兰先生自己的移动以及在压力下反复射击导致的枪支对准的意外偏离是“综合效应”,这能够解释为什么死者无意中被第三枪击中。
她说,陪审团必须问问自己,控方是否已经证明这是不合理的可能性。
法官表示,控方的论点是证据支持这样的主张,即在第三枪射击时,枪正对着康伦的头。
法官表示,陪审团必须考虑控方是否能证明第三枪射击时枪的对准证明费伦先生有杀人或造成严重伤害的意图。“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合理怀疑,你就不能认定他犯有谋杀罪。”
如果陪审团发现费伦先生无意杀害或严重伤害康伦先生,他们必须认定他犯有谋杀罪。
法官表示,如果陪审团发现费伦确实有意杀害或严重伤害他,可以认定谋杀,但他们必须进一步调查,因为这并不是事情的结束,因为费伦提出了自卫的问题。这是由控方来反驳的。
她说,如果控方想让陪审团相信被告有罪,费伦提出的自卫行为实际上给控方制造了另一个需要克服的障碍。
兰克福德法官说,如果被告真诚地相信有必要保护自己免受攻击,他们有权使用武力,但只有在合理和与情况相称的情况下使用武力。
她说:“如果他真的担心自己即将遭到袭击,他没有义务等到遭到袭击。”
法官说,陪审团必须从被告的角度来看待使用武力的决定。
她补充说,在考虑使用武力是否合理的问题时,陪审团必须从理性人的角度来考虑,以及他/她在他/她诚实地相信的情况下所做的事情。
在考虑什么是合理的时候,她告诉陪审团,他们必须记住,当一个人面临威胁的情况时,他或她可能没有时间或能力适当地衡量自己的反应。
如果陪审团认为一个理智的人会在被告真正相信的情况下使用Phelan先生所使用的武力程度,那么Phelan先生有权根据自卫而获得无罪释放。
如果他们发现使用武力是不合理的,但费伦先生诚实地相信武力是必要的,他们应该作出不犯有谋杀罪而犯有过失杀人罪的判决。
如果他们确信费伦先生的行为不是出于自卫,而是有意造成死亡或重伤,那么恰当的判决就是谋杀罪。
她说,如果陪审团认为有合理的可能性,这是一个悲剧性的事故,正如辩方所暗示的那样,那么适当的判决不是谋杀罪,而是过失杀人罪。
她说,如果陪审团认为被告确实相信有必要使用武力,并且在被告认为的情况下使用武力是合理必要的,那么适当的判决是无罪的。
要认定费伦先生犯有谋杀罪,陪审团必须发现控方已经排除合理怀疑,证明被告的行为“客观上是危险的”,不能用他声称的自卫来证明,而且康伦先生被子弹击中并非意外。
她表示,控方的立场是,在被告不知道枪里有精确弹药的情况下,将枪对准康伦的方向进行警告射击,将构成危险行为。
法官明天将继续向12名陪审员提出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