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一旦1月1日生效,社交媒体和互联网消息平台提供商如果未能获得社交媒体许可,将受到处罚。
然而,通讯部长法赫米·法齐尔(Fahmi Fadzil)表示,这些运营商不会面临服务终止的问题。
“未能获得牌照的供应商将面临法律诉讼,包括最高25万令吉的罚款。
他在周二(11月19日)的问答环节中表示:“如果案件上法庭,罚款可能高达50万令吉或入狱5年。”
法赫米表示,被法院认定有罪的供应商可能会因无照经营而面临每天1000令吉的罚款。
“许可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针对Facebook、WhatsApp和Instagram等平台提供商。
“目前,政府不打算关闭这些平台(如果提供商未能获得许可证),”他告诉Abdul Latiff Abdul Rahman (PN-Kuala Krai),后者被问及许可证要求对依赖社交媒体的用户,特别是小企业的影响。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和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的许可要求于8月1日在宪报刊登,并将于1月1日生效。
服务提供商必须根据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申请应用服务提供商类别许可证(ASP(C))。
Fahmi表示,许可要求旨在确保服务提供商负责任,并在为用户创建更安全的在线生态系统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他补充说,执法不会影响用户,因为只有提供商需要从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委员会获得许可证。
“这一举措包括通过加强(提供商)系统和流程来有效解决有害内容,以减少欺诈、性犯罪和网络欺凌等网络犯罪。
“该法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以平衡监管需求与保护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权利。
他说:“根据该法案实施许可框架的目的是在不扼杀创新和发展的情况下解决网络犯罪问题。”
Hassan Abdul Karim(博士- pasir Gudang)问,执照要求是否会影响公民的机会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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