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阿南:周三(7月31日),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UPM)一名讲师在会议法庭上对20项欺诈指控表示不认罪,涉及8名代理人,他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提交了虚假的点票员工资索赔。
李丽顺教授,49岁,被控以虚假资料,就从未提供的服务,向有关人士提出索赔,金额达45,366令吉,蓄意欺骗有关人士。
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他被控犯有罪行,并可根据同一法律第24(2)条文受到惩罚,该条文规定最高监禁20年,罚款为贿赂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被告亦不承认二十项控罪,即利用伪造文件申领他明知属虚假的点算员薪俸。
这些指控是根据《刑法》第471条提出的,并根据《刑法》第465条进行处罚,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李被指控于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6月1日在Petaling区的芬欧汇川数学研究所犯下所有罪行。
反贪会副检察官阿尼斯·纳扎里(Anis Najwa Nazari)提议以一份担保书保释金2万至3万令吉,并提出附加条件,如向附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向法庭交出护照,以及不得打扰案件证人。
李的代理律师陈云勇要求降低保释金,考虑到他的当事人致力于学术界,自2006年以来一直在芬欧汇川任职,此外没有犯罪记录,并在调查期间与反贪会合作。
法官拿督安妮塔·哈伦(Datuk Anita Harun)随后将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并以一份担保书担保,附加条件是被告必须在每个月的第一周向布城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并禁止在案件中干扰证人。
Anita还下令将李的护照交给法院,被告如有任何涉及使用护照的业务,可以告知法院。
法院将9月23日定为复议和提交文件的日期。——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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