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一(2月19日),一名建筑工人成为丁加奴第一个被丁加奴伊斯兰高等法院判处鞭刑的近距离侵犯者。
根据去年1月1日生效的《2022年伊斯兰刑事犯罪法修正案》第31 (a)条,伊斯兰法官Hamidi Shafie对42岁的Mohd Affendi Awang做出了判决,他对这项指控表示认罪。
法官Hamidi命令Mohd Affendi被鞭刑四次,罚款3000令吉,缺席6个月监禁,如果没有上诉,鞭刑将在14天内执行。
Mohd Affendi承认,去年1月25日凌晨1点10分至2点15分,他和一名30多岁的女子在凯曼区一栋正在装修的房屋的三楼,这名女子既不是他的妻子,也不是他的“丈夫”。
Mohd Affendi被判处鞭刑,因为这是他第二次犯罪。去年7月,他因类似的罪行被罚款。
根据《2022年伊斯兰刑事犯罪法令(Takzir)(登嘉楼)修正案》,第二次及以后被判“khalwat”罪的人可被处以最高6次鞭刑、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3年监禁。
哈米迪在判决书中说,对阿芬迪的惩罚也是为了给他和社会一个教训。
“这就是为什么伊斯兰法庭和民事法庭的鞭打判决是不同的。在民事法庭,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惩罚,而在伊斯兰法庭,鞭刑较轻,作为一种教训。
他说:“我们希望这也能给莫哈德·阿芬迪一个教训,因为这是他第二次犯案,所以不要再犯了。”
这起案件由叙利亚检察官穆罕默德·哈斯米赞·阿卜杜拉(Muhamad Khasmizan Abdullah)处理,而阿芬迪没有代表。——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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