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爱的PAO,
我一直很亲密监测最近的新闻关于影响我国的疾病。我很好奇为什么感染者的身份没有被披露。也许这对公司有很大的帮助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如果公布了患者的身份,请提供联系方式。披露这些细节是否合法?
茉莉花
亲爱的茉莉,
国家承认流行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共卫生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可能破坏国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职能。政府继续努力保护民众免受公共健康威胁,对必须通报的疾病实施高效和有效的疾病监测。
《第11332号共和国法》,又称《传染病报告法》,概述了卫生部和其他机构在监测这些疾病方面的作用。但是,必须在公众的知情权和患者反对未经授权披露机密信息的权利之间取得平衡。该法第9条列举了禁止的行为,特别是:
”一节9。被禁止的行为。-本法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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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未经授权披露与病人的医疗状况或治疗有关的私人和机密资料;
“(b)篡改记录或故意提供错误情报;
“(c)疾病监测和反应系统不运作;
"(d)应报告和(或)应对应通报疾病或公众关注的卫生事件的个人和实体不合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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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被确定患有应呈报疾病或受公众关注的健康事件影响的个人或实体不合作。
“如果保密信息的披露是为了遵守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布的法律命令,则根据本条规定,保密信息的披露将不被视为违反本法。”
直接回答你的问题,法律明确禁止向公众披露与病人的医疗状况或治疗有关的私人和机密信息。这些信息包括病人的身份,除非得到病人本人的许可。但是,如果有法院命令指示披露此类信息,则此禁令不适用。
被认定犯有上述任何被禁止行为的人所犯的任何违法行为,可处以适当的罚款或监禁和其他处罚。根据同一法律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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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10。处罚。-任何被发现违反本法第9条的个人或实体应被处以不少于20,000比索(p20,000)但不超过50,000比索(p50,000)的罚款或不少于一(1)个月但不超过六(6)个月的监禁,或同时处以罚款和监禁,由适当法院酌情决定。
"专业管理委员会有权暂停或吊销任何违反本法的医疗专业人员的执业执照。
“公务员制度委员会有权中止或撤销违反本法的公务员的公务员资格。
"如果违法行为是由公共或私人卫生设施、机构、机关、公司、学校或依法正式组织的其他法人实体实施的,则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或其他主管人员应承担责任。并吊销有关设施、事业单位、机关、法人、学校、法人的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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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2012年《数据隐私法》(第10173号共和国法)第3(l)(2)条,健康信息被视为敏感个人信息,根据该法律第31和32条,恶意和未经授权披露敏感个人信息可判处监禁和罚款。
我们希望我们能回答你的疑问。这个建议完全是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发送至[电子邮件]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