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一个消费者组织表示,政府不必等到新法律出台后才对销售掺有本地谷物的进口大米的公司采取行动。
马来西亚消费者协会联合会(Fomca)副主席拿督Indrani Thuraisingham表示,可以根据《商品说明法》、《消费者保护法》和《食品法》对这些公司采取行动。
“所有这些法律都涉及商品和服务的准确标签和表示。
“根据《商品说明法》,公司可能会因产品上的虚假或误导性标签而受到制裁。
“消费者保护法也是如此,因为消费者认为他们购买的是进口大米,但实际上这些大米是与当地谷物混合在一起的,”Indrani解释说,他也是该联合会的法律顾问。
她说,根据《食品法》,销售掺假食品的公司可能面临法律诉讼。
此前,农业及粮食安全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布表示,现行的《1994年稻田及稻米管制法令》(第522号法令)无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因此正在进行修订。
在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期间,从标有“进口大米”的大米包装中提取的样本发现,这些大米与当地补贴大米混在一起。
Fomca首席运营官努尔·阿西金·阿米努丁表示,每公斤售价2.60令吉的补贴大米已经从商店货架上消失了大约一年半。
“我们一直在监测全国各地的市场。尽管在物资应该到达的清晨到达,但我们无法找到补贴大米。
她表示:“现在我们知道原因了。”她补充称,一些无良人士一直在将补贴谷物与进口大米混在一起,以增加利润。
她说:“政府不能对大米行业手软,因为他们给我们提供的廉价大米补贴并没有惠及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