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OR SETAR:一家合作社的前主席面对两项腐败指控和一项与2016年和2017年总计970万令吉的项目有关的洗钱指控,在会议法庭上提出无罪抗辩。
周三(1月31日),在法官Rohatul Akmar Abdullah面前,翻译宣读了对65岁的被告Mazlan Hashim的指控。
第一项指控涉嫌向Smart SL Technology Sdn Bhd的董事索取970万令吉项目的10%的贿赂,总计97万令吉。
据称,该贿赂是为了帮助该公司从Myangkasa Services Sdn Bhd获得一份招标书,为Pendang Sungai Tiang Mukim Padang Kerbau地块3375部分的一个1MWp太阳能农场和温室进行设计、供应、建造、测试验收和调试。
据称,他于2016年11月在Sosenati商业中心Susuran Sosenati一楼4号犯下了这一罪行。
至于第二项指控,马兹兰被控于2017年1月19日在Affin Islamic Bank Berhad的Alor Setar分行,从同一家公司的董事那里收受274,608令吉的贿赂。
这两项指控都是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694法令)第16(a)(a)条文提出的,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并处以贿赂总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在洗钱案中,马兹兰以吉打达鲁拉曼发展合作有限公司主席的身份,被控于2017年1月19日将26.5万令吉的不义之利从合作公司的账户转移到他在Affin伊斯兰银行有限公司Alor Setar分行的账户。
这项指控是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提出的,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和不少于非法活动收益价值5倍或500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反贪会副检察官Farah Ezlin Yusop Khan Maziah Mohaidee出庭代表控方,而律师Mohd Zaharudeen Harun则代表被告。
在诉讼过程中,控方告知法庭,被告在沙阿南会议法庭同时面临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694号法令)第16(a)(a)条文下的三项指控,并寻求将所有案件合并在上述法庭共同审判。
Farah Ezlin还告知法庭,沙阿南法庭已将保释金定为3万令吉,并有一名担保人,命令被告交出护照,并命令他在每个月初向沙阿南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控方随后要求为今天的指控提供相同的保释和条件。
在被告没有提出异议后,法官批准了将案件移交沙阿南会议法院的申请。——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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