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拿督斯里纳吉驳斥了检方在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 22.8亿令吉案中的说法,指控他滥用职权收受2000万美元回扣。
这位前首相表示,控方指控他采取措施——包括据称指示一马公司董事会通过一项决议,参与与沙特石油国际有限公司(PSI)的合资企业——以在2011年2月24日收受9,999,977美元的酬金,并在同年6月14日收受另一笔9,999,977美元的酬金,是“毫无根据和完全荒谬的”。
纳吉布声称,从一马公司挪用的资金中积累巨额财富的是逃亡商人刘特佐(又称刘特佐)、奥拜德(Tarek Obaid)和马奥尼(Patrick Mahony)。
“然而,检方指控我在担任政府首脑和财政支出部长、总理和财政部长这两个最有权力的职位时,为了两次收受9999977美元,而危及我40多年来建立的政治生涯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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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布在周三(12月4日)的证词中说:“这是他们绝望的说法,只有傻瓜才会相信。”
这位前北坎议员开玩笑说,检方的叙述对他“很好”,把他描绘成历史上所谓的“最慷慨、最自我牺牲”的同谋。
“控方的叙述基本上是指控我慷慨地让每个人都用数亿美元来中富,而我,据称是刘特佐的‘镜像’和所谓的阴谋策划者,几年后只获得了一小部分战利品,而另一方面,刘特佐立即获得了总计5.47亿美元,塔里克·欧贝德获得了1.2亿美元,帕特里克·马奥尼获得了3300万美元。”
纳吉布指出,瑞士法院最终认定这三人对挪用1MDB金库的资金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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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没有我参与的情况下精心策划了这场骗局。
“重要的是,法庭没有提到我是这些欺诈交易的参与者,也没有提到我是任何洗钱资金的接受者,”他补充说。
10月30日,高等法院下令纳吉布就四项罪名进行辩护,即利用职务之便从一马公司的资金中获取22.8亿令吉的报酬,以及涉及相同金额的21项洗钱罪名。
听证会在法官科林·劳伦斯·塞克拉面前继续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