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信仰与现实的夹缝中,一场持续十四年的修行竟成法律罗生门。韩国僧侣与寺庙的劳务纠纷撕开了宗教组织与现代法治的碰撞裂痕。当晨钟暮钟化作考勤打卡,当诵经修行变成绩效指标,我们不禁要问:精神契约是否敌不过一纸文书?法院判决虽基于证据链条的缺失,却折射出宗教机构管理体系的模糊地带。这场官司不仅是个人权益的争取,更敲响了宗教团体规范化管理的警钟。在香火鼎盛的寺庙背后,修行者权益保障的空白值得整个社会深思。
法院裁定:寺庙与僧侣间不存在正式雇佣合同证据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近日判决驳回了某僧侣对原属寺庙提出的薪资诉求,这位僧人曾依据口头协议在该寺修行近十四年。
法院以缺乏正式雇佣关系证据为由驳回诉请,引发舆论哗然。
原告主张寺庙拖欠其13年9个月的服务薪资及离职补偿共计6.85亿韩元(约合47.14万美元)。2010年他曾与已故方丈约定,每月领取300万韩元津贴,退休后获赠首尔某布道中心。
除未付薪资外,原告另就布道中心索赔约2亿韩元经济补偿。
该僧侣长期主持寺庙法务及殿堂管理,更经常陪同方丈就医照料。
法院虽承认已故方丈与僧侣存在约定,但强调不构成寺庙正式雇佣关系。“陪同就医属于个人誓愿而非寺庙雇员劳动行为”,判决书中特别指出。
裁决同时表明,原告参与法事的职责范围、是否接受监管、工作时间及场所等关键事实均缺乏客观证据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