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企业把求职空窗期明确作为筛选条件,就构成了就业歧视,不符合就业促进法和劳动法。侵犯平等就业权利: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政律师指出,空窗期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都是劳动者的自由选取。由于空窗期过长而拒绝求职者入职,是一种较为隐形的、新的职场歧视。
2、“比如因为身体健康等原因造成职场空窗期,企业拒绝求职,那么或涉嫌就业歧视。如若求职者的空窗期主要因为休息、减压等或其他原因,那么企业拒绝属于正常的人员筛选。
3、HR不喜欢职场空窗期是因为这通常意味着求职者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工作经验或者没有在职场中积极地学习和成长。职场空窗期可能会引起HR的担忧,认为求职者可能缺乏动力、自我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此外,职场空窗期还可能会影响求职者的竞争力,因为其他有经验的求职者可能更容易被雇用。
4、空窗期太久确实可能导致求职者难以找到工作。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企业HR的疑虑:当求职者的空窗期超过一定时长(如3个月、半年或一年)时,企业HR可能会对其产生疑虑。这些疑虑主要包括求职者的工作能力是否因长时间未工作而退化,是否能快速适应职场节奏,以及职业规划是否清晰等。
5、需要自信而真诚地表达,空窗期并不代表自己就是问题人才,重点是你积极准备回归工作。面试官也通常可以理解这种个人经历,不会仅因此就否定一个人。所以我们面对空窗期问题,要采取积极、自信、真诚的态度进行解释,将空窗期的经历说成对自己成长有帮助的过程,展现出自己依然非常具有就业能力和工作激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