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车流不息的街头,一场本可避免的悲剧撕裂了两个家庭。当校车闪烁的停靠指示灯成为死亡倒计时,当6岁女孩蹦跳下车的瞬间被轮胎碾碎童真,我们不得不追问:究竟要多少鲜血才能唤醒对交通规则的敬畏?本案中司机强行超车的危险操作,不仅暴露了其安全意识的淡漠,更折射出全社会对"弱势道路使用者"保护机制的缺失。以下报道不仅是对案件的还原,更希望成为一记警钟——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都是可以避免的人间惨剧。
法庭审理披露,一名6岁女童下公交车时遭车辆撞击身亡。61岁司机斯蒂芬·沃登在兰开夏郡比尔兹伯勒路段试图违规超越校车时,撞倒了米莉·格里布尔,并连带撞上一对少年母子。校车司机在普雷斯顿刑事法庭作证:"我亲眼看见三个刚下车的孩子横躺在地,立即意识到他们被撞了。"检察官芭芭拉·韦伯斯特指出,沃登显然未能注意前方车辆。
她补充道,被告因此未能察觉前车正在减速停靠。"在整个危险操作过程中,他始终没有踩下刹车,"韦伯斯特在法庭上强调,"他突然左转冲上人行道,而此时乘客们正在下车。"
《太阳报》曝光的监控画面显示,沃登"甚至在驶上草坪撞倒米莉等人时都未采取制动"。
陪审团获悉,被告曾声称刹车在关键时刻失灵,并暗示自己可能突发疾病,但这些陈述未纳入庭审证据。
沃登已对粗心驾驶致人死亡及重伤的指控认罪,但拒绝承认危险驾驶致人伤亡的罪名。
英国皇家检控署指出,涉及死亡的驾驶犯罪主要包含三类:危险驾驶致死、粗心驾驶致死,以及酒驾毒驾致人死亡。
相关驾驶行为必须直接导致他人死亡才构成犯罪。
根据《1988年道路交通法》第2条,当被告驾驶行为"远未达到合格谨慎驾驶员的预期标准,且明显具有危险性"时,即构成危险驾驶罪。
该法案第3条规定,若驾驶行为"未达到合格谨慎驾驶员的预期标准",则构成疏忽驾驶罪。
本案庭审仍在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