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放宽风投限制并推出税收优惠,全面改革创业投资体系

   日期:2026-01-17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60    
核心提示:    【编者按】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浪潮中,风险投资已成为推动科技创业与经济增长的关键引擎。近日,韩国中小风险企业部宣

  韩国放宽风投限制并推出税收优惠,全面改革创业投资体系  第1张

  【编者按】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浪潮中,风险投资已成为推动科技创业与经济增长的关键引擎。近日,韩国中小风险企业部宣布了一系列将于2026年生效的重大制度改革,旨在全面优化风险投资生态。新规不仅放宽了投资期限、提高了税收优惠,更大力鼓励养老金等公共资金入场,为初创企业注入更强动力。这些举措被视为韩国迈向“全球四大风险投资强国”战略的核心步骤,预示着其创新市场将迎来更灵活、可持续的资金支持体系。对于正处转型升级关键期的中国经济而言,韩国在风险投资制度上的大胆革新,或许也能为我们提供有益借鉴。以下为详细报道:

  中小风险企业部于6日宣布,基于《风险投资促进法》及相关下位法规的修订,2026年将实施一系列新的风险投资制度变革。内容包括放宽风险投资公司的强制投资期限、提高民间风险母基金的税收抵免率,以及扩大养老金和公共机构参与风险投资的范围。

  此次法律与制度改革的推进围绕三个方向展开:改善风险投资主体的投资监管、扩大对风险投资的税收支持、以及强化风险投资生态系统的基础。这是自2025年起生效或将于2026年修订的“跃升为全球四大风险投资强国综合战略”的后续立法任务。

  首先,风险投资公司的强制投资期限将从现有的三年延长至五年,予以放宽。此外,为减轻初期运营负担,要求风险投资公司在注册后三年内至少进行一项投资,五年内再进行至少一项追加投资。若风险投资公司所投资的企业事后被纳入交叉持股限制型企业集团,则其五年内出售的义务将被取消。如果企业风险投资(CVC)投资的公司事后被纳入同一交叉持股限制集团,将给予九个月的处置宽限期,以改善投资资金回收的条件。

  当风险投资公司进行业务转让或并购时,对原公司行政处罚效果的继承期限将从无限期大幅缩短至两年,并设立继承例外条件以保护善意收购方。风险投资公司可例外投资的金融公司范围也将扩大至包括非上市股票和碎片化投资流通平台,为创新金融初创企业的成长奠定基础。

  将取消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单个基金(20%)的投资义务,仅对整个基金(40%)适用投资义务,以提高运营自主性。外国投资者将可在无需单独货币兑换程序的情况下以美元出资,便利海外资金流入。为激活民间风险母基金,其最低成立规模将从1000亿韩元降低至500亿韩元,首次出资额将从200亿韩元减少至100亿韩元。此外,民间风险母基金的出资义务对象,除了原有的风险投资组合外,也将包括个人投资组合。

  对于创业策划人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个人投资组合,其投资义务对象将扩大至尚无融资记录的四至五年期企业,以减轻具有技术潜力的优秀企业的资金压力。个人投资组合对上市公司的投资比例上限将从10%提高至20%。将允许创业策划人不仅对其直接选拔培育的早期初创企业进行以经营管理为目的的投资,还可对预备创业者进行此类投资,从而扩大其设立子公司的范围。同时,将放宽专业个人投资者的注册要求,以提升个人参与风险投资的便利性。

  税收支持也将得到加强。企业对民间风险母基金出资的税收抵免率,将以出资增加额为基准,从3%提高至5%。当风险投资组合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投资时,也可享受与直接投资同等的税收优惠。可参与风险投资的法定基金范围将扩大至《国家财政法》下的所有基金,以支持养老金、公共基金等多种财政主体参与风险投资。此外,还为目前规定存续至2035年的母基金设定了可每十年延期的基础。

  中小风险企业部长官韩成淑表示:“此次制度改革全面调整了体系,以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确保风险投资能够更灵活、可持续地进行。”她补充道:“我们将与业界保持密切沟通,全力放宽投资监管,以跃升为全球四大风险投资强国之一。”

  本文由 @海螺主编 发布在 海螺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文章链接:http://www.ghuyo.com/new/11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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