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孟加拉男子入籍申请,犯罪记录成关键障碍

   日期:2026-01-2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96    
核心提示:    【编者按】在全球化浪潮下,移民与归化议题常牵动人心。近日,韩国一桩外籍人士申请入籍被拒案引发关注——法院以“品行

  法院驳回孟加拉男子入籍申请,犯罪记录成关键障碍  第1张

  【编者按】在全球化浪潮下,移民与归化议题常牵动人心。近日,韩国一桩外籍人士申请入籍被拒案引发关注——法院以“品行不良”为由,维持了拒批决定。这背后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冰冷适用,更折射出跨国身份认同中的文化冲突与制度门槛。当事人曾因盗窃、无证驾驶等记录受罚,虽辩称年少冲动、已扎根韩国,却因未如实申报前科再遭质疑。案件揭示出移民政策中“品行审查”的刚性边界,也引发思考:法律应如何权衡过往错误与当下努力?个体融入新社会的路径,是否该留有救赎空间?以下为案件详情,看司法天平如何衡量“品行”二字。

  韩国法院近日维持了法务部拒绝一名孟加拉国籍人士入籍申请的决定,裁定其未满足法律规定的“品行端正”要求。

  首尔行政法院周日宣布的判决中,驳回了该孟加拉国民提起的诉讼。此人此前因入籍申请被拒而起诉要求撤销法务部的决定。

  原告最初通过与韩国公民结婚申请简易归化,但在婚姻关系终止后变更了申请的法律依据。

  法务部以申请人有犯罪及调查记录为由拒绝其申请,认定其不符合《国籍法》规定的“品行端正”要求。

  该法第五条规定了普通归化的具体条件,包括在韩持续居住至少五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法务部长官认定其入籍不会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

  根据法庭记录,原告曾因加重盗窃、赃物处理等罪行被移送至少年保护程序,后又因无证驾驶等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被处以罚款。

  原告辩称,少年时期的案件是青春期冲动行为所致,罚款则是基于连带责任条款而非个人过错。他还提及自己在韩的志愿服务及稳定生活,声称拒绝其入籍将造成过度困难。

  法院驳回了这些主张,裁定法务部既未误判事实也未滥用裁量权。法院认为其违法行为长期反复发生,不法性和可责性不能视为轻微。

  法院同时指出,申请人未在入籍申请中如实申报犯罪记录,这一行为显示其对韩国法律体系缺乏尊重。

  法院进一步表示,拒绝入籍并未造成过度不利影响,因申请人仍持有婚姻签证可在韩继续居留,未来仍可重新申请归化。

  关键的是,法院发现申请人缴清罚款至今未满五年,这使其处于法定排除范围内,必须予以拒批。

  “当申请人不符合归化条件时,法务部长官无权裁量,必须拒绝申请。”法院在判决中强调。

  本文由 @龙少 发布在 酷闻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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