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学生们表示,她们仍在与生理男性共用厕所和更衣室,尽管最高法院近期对女性的法律定义作出了裁决。
伦敦大学学院数名女性因担心遭到同事诋毁而匿名表示,该校仍允许跨性别女性使用女性设施。
她们担忧校方未根据最新判决重新审视相关政策。
包括爱丁堡大学、南安普顿大学、巴斯大学和诺丁汉大学在内的其他高校也尚未就此问题发布更新指南。
今年早些时候,英国最高法院裁定根据平等法案,女性的定义应以生理性别为准。
裁决公布不到两周,平等与人权委员会声明称,在医院、商店、餐厅等公共场所,”跨性别女性(生理男性)不应被允许使用女性设施”。
据《每日邮报》报道,伦敦大学学院的举报者声称,校方正在等待实际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后再进行调整。
据称有人表示:”请记住我们现有和即将入学的女学生中有多少来自宗教和文化背景特殊的家庭。
“她们的父母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可能被迫与男性共用厕所和更衣室。”
另一人补充道:”这损害了女性的尊严和隐私。”
该校指南规定:”在校园内,跨性别学生可以根据自身舒适度或适用性选择使用”仅限男性”或”仅限女性”的更衣室或厕所。”
伦敦大学学院和巴斯大学表示致力于营造包容环境,但正在等待平等与人权委员会(EHRC)更新指南后再进行政策调整。
伦敦大学学院发言人表示:”我们致力于培育多元包容的社区,让师生在相互尊重与宽容的氛围中开展开放讨论。
“我们认识到性别与性别认同问题具有高度个人化特征且通常十分复杂。
“遵循最高法院最新裁决,我们正在仔细审查政策并等待平等与人权委员会的更新指南。
“同时正在开展设施审计以确保校园配置满足社群需求,所有可能需要修订的指南均明确标注”审查中”。”
尽管最高法院作出裁决,负责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反歧视法执行的平等与人权委员会仍声明跨性别者不应陷入无设施可用的境地。
该委员会在声明中表示发布指南是因为”许多人对判决内容及其实际影响存在疑问”。
委员会强调:”即便持有性别承认证书(GRC),根据《平等法案》规定,自我认同为跨性别者并不改变其生理性别。”
“用人单位及其他责任主体必须遵守法律,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建议。”
为避免歧视,该委员会规定”在男女通用设施场所,不应使跨性别者面临无设施可用的困境”。
委员会表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除配备充足的单性别设施外,还应提供混合性别设施(如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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