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资本市场风云变幻的今天,韩国共同民主党正掀起一场公司治理的革新风暴。当库存股成为特定股东谋取私利的工具,当市场公平性遭遇公然嘲弄,这场即将落地的商法修订犹如一记重锤。新规不仅要求企业在一年内焚毁库存股,更通过累计投票制为小股东筑起权益屏障。在KOSPI指数冲击5000点的关键节点,这场改革既是净化市场的利刃,更是重塑投资信心的宣言。让我们聚焦这场牵动资本神经的制度变革——
韩国共同民主党政策委员长韩贞爱25日表示:”将在年内完成包含股东忠诚义务成文化、累计投票强制实施后库存股焚毁义务的第三次商法修订。”
韩委员长当天在国会召开的党内战略会议上宣称:”此前屡次出现库存股被用于为特定股东谋利的不良案例。”共同民主党一直将强制焚毁库存股作为激活国内股市的对策推进,此番表态再次彰显了该党力争在年内处理相关立场的决心。
此前,担任党籍KOSPI5000特别委员长的吴基亨议员于前一日提出《第三次商法修订案》,规定企业必须在取得库存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焚毁。
吴议员在党内战略会议上指出:”经过昨日多方讨论,KOSPI5000特委已提出旨在改革库存股制度的商法修订案”,”当前市场上充斥着通过向CEO特殊关系人处置库存股来巩固控制权,同时公然嘲弄市场规则的行为,必须彻底遏制这种乱象。”
本次商法修订的核心在于:新取得库存股须在一年内焚毁,若需例外保留或另行处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但对企业现已持有的直接取得库存股给予了6个月宽限期。根据修订案,即便在例外处置库存股时,企业也须遵循新股发行程序,且不得将库存股用于维护特定股东的经营权。
修订案同时规定,若未经股东大会批准逾期一年未焚毁库存股,将对个别董事处以最高500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
吴议员说明:”现行法规已对不当新股发行程序设有罚则,我们直接沿用了这些规定”,”新股发行时设有实质性保障股东比例利益的机制,关键是要确保这些机制在库存股流出时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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