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高等法院星期天一致驳回了针对以色列与黎巴嫩海上边界协议的所有四份请愿书,为美国调停的这项协议的签署铺平了道路。
法官们是在四起上诉后举行听证后做出上述决定的,一份关于上诉被驳回原因的详细解释定于今天晚些时候公布。上诉人包括Kohelet政策论坛、Lavi组织和Kahanist议员Itamar Ben-Gvir。
本月早些时候,以色列和黎巴嫩的谈判代表宣布,在美国斡旋的谈判之后,两国就海上边界问题达成了一项“历史性协议”,允许双方开始生产天然气。
上周四,最高法院院长埃斯特·哈尤特裁定,与黎巴嫩的协议可以通过政府敲定,而无需提交到以色列议会进行全面投票。因此,该协议将于周四提交给以色列议会成员,预计政府不久后将批准该协议。
虽然与政府的协议即将获得批准,但以色列国家安全委员会正在与法国公司TotalEnergies合作,以敲定双方之间的特许权使用费协议。TotalEnergies获得了在黎巴嫩海岸勘探的许可。根据海上协议,以色列将只与法国公司进行谈判,而不会直接与黎巴嫩进行谈判。这也需要得到以色列政府的批准。
国防部长甘茨赞扬了高等法院的裁决,他说,由于下周的选举,这项协议达成的时机并不理想。
星期天,拉维组织对法院的决定作出回应,说他们认为法院的决定是错误的:“(该决定)允许看守政府在最后时刻同意一项向真主党投降的协议,危及以色列的安全。”
请愿者认为,看守政府批准该协议已经越权,声称该协议如果不进行全民公决,至少也必须在以色列议会进行投票。上周四,以色列最高法院院长埃斯特·哈尤特驳回了这一说法。她说,以色列议会不需要就以色列达成的国际协议进行投票。
在高等法院就四项反对该协议的上诉举行的听证会上,Hayut指出,政府的规定并不要求内阁向以色列议会提交每一项国际协议。
哈尤特对拉维的代表律师伊扎克·巴姆说:“关于国际交易和条约,正式文件是政府的规定。以色列议会尚未通过任何要求对这些问题进行投票的法律。根据规定,如果协议是秘密的,内阁可以行使自己的自由裁量权,甚至可以不通知议会。在这种情况下,问题是内阁是否审查了所有有关方面,然后得出结论,认为这项协议可以不经表决就提交议会,这是一个合理的做法。”
哈尤特补充说,政府有责任防止与另一个国家的暴力升级。这意味着内阁表示,达成协议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主要原因在无法完全提供给议会的机密文件中有解释。这使得很难向以色列议会提供详细的理由;毕竟,如果事态升级,[政府]将承担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政府决定在议会监督减弱的情况下提交协议,不经全体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