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法务部长官韩东勋在政府果川办公大楼召开了“高危性犯罪者在国家指定场所居住法”的新闻发布会。韩国联合通讯社
根据法务部周二预先公布的一项新法规,高风险性犯罪者将被禁止自由选择居住地,必须住在国家指定的设施中。
公安部表示,该法律草案规定,被认为有再犯风险或对儿童实施过性犯罪的性犯罪者出狱后,必须居住在国家指定的设施中。
主要内容是,对未满13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或3次以上性犯罪,并被命令佩戴电子监控设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性犯罪者,将被下达限制居住令。
这项新法律被称为韩国版的美国杰西卡法(Jessica’s law),该法律禁止被释放的儿童性犯罪者居住在距离学校1000至2000英尺的范围内。
国土部表示,目前还没有决定高危性犯罪者指定居住设施的类型。
据统计,截止到去年年末,适用限制居住令的高危性犯罪者达325人。但有人指出,这有可能成为过分限制性犯罪者的居住自由的双重处罚,因此预计将在国会经过严格的审议。(联合通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