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俄明州州长马克·戈登(共和党)周五晚些时候签署了一项禁止堕胎药物的法律,该州通过了似乎是全国第一个这样的州法律。
新法律规定,“以堕胎为目的开具、分发、分发、销售或使用任何药物都是非法的。”
该法律包括最高6个月的监禁和最高9000美元的罚款。但它免除了服用堕胎药的人的刑事责任。它还允许在需要治疗“自然流产”时使用药物。
自最高法院6月推翻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以来,占美国堕胎总数一半左右的药物流产引起的争议越来越大,各州可以自由地宣布堕胎为非法。
堕胎权利倡导者对此表示失望。怀俄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倡导主任安东尼奥·塞拉诺说:“一个人的健康,而不是政治,应该指导重要的医疗决定——包括堕胎的决定。”
戈登说,他签署这项法案是因为它加强了“对未出生婴儿的保护”。怀俄明州去年也颁布了一项几乎所有堕胎的触发禁令,不过该案正在等待一名法官的审理,该法官已经停止了该禁令的执行。
戈登说,他让另一项反堕胎法案——众议院登记法案88号——在没有他签名的情况下成为法律。该法案加强了禁止使用州政府拨款用于堕胎的禁令,以及其他措施。
第二项法案还禁止销售反堕胎药物。但它提出了最高2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有。戈登说,两项法案惩罚条款的差异可能会产生问题。他说,“我必须假设立法机构明白,这些不一致可能会在限制堕胎方面造成混乱,”因为这两项法案都是由州议员批准的。
戈登说,这些新法律可能会在法庭上受到挑战。
戈登敦促就堕胎问题举行全民公投。他说:“我认为这个问题需要尽快解决,这样怀俄明州的堕胎问题才能最终得到解决,最好由人民投票决定。”
堕胎药之争可能会对FDA的药物批准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据倡导更好地获得生殖保健的非政府组织古特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称,还有15个州明确限制药物堕胎。
新法律出台之际,德克萨斯州的一名联邦法官正在监督一起关于米非司酮的诉讼,米非司酮是用于医疗堕胎的两种药物之一。这名法官表示,他将尽快发布裁决,这可能会扰乱堕胎的途径,即使在堕胎受到保护的州也是如此。据《华盛顿邮报》报道,他的决定可能会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随后是最高法院。
这位法官名叫Matthew Kacsmaryk,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他似乎对米非司酮的说法持开放态度,米非司酮是一种由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的药物,在向公众发布之前没有经过适当的审查。
药物流产通常包括两个步骤。第一种药物米非司酮是用来终止妊娠的。第二种药物,米索前列醇,排出胚胎或胎儿。据《华盛顿邮报》报道,米索前列醇单独用于世界各地的堕胎手术,但效果不如与米非司酮联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