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酒后强奸少女的14岁少年被判缓刑

   日期:2024-10-0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167    

  

  

  一名14岁的男孩第一次喝酒后强奸了一名女孩,被判缓刑。

  这名17岁的男孩,由于法律原因不能透露他的名字,在去年五月的一次审判中被中央刑事法院的陪审团定罪。他对2020年9月26日的口奸和强奸指控拒不认罪。

  最高法院检察官凯瑟琳·诺克托告诉法庭,受害者当时只有15岁,由于她的醉酒程度,对强奸没有任何记忆。国家承认,他强奸这名女孩的理由是,她的行为能力太弱,无法同意与他发生性关系。

  律师说:“申诉人由于饮酒而无法表示同意。”

  当地警察宣读了一份受害人影响陈述。在这篇文章中,她说她遭受了巨大的痛苦,这个男孩“从我这里拿走了一些永远无法归还的东西”。

  她说她发现很难“与人交流”,她经常做噩梦。受害者表示,她的精神健康状况已经完全恶化,她感到沮丧,并自残。

  她说她对自己的皮肤感到不舒服,过去常常把自己遮盖起来。她说她失去了朋友,感到孤立无援,这让她比以前更感到孤独。

  她说她没有告诉父母这件事,因为她不想给他们带来负担,而且她从来没有感到安全。

  这名女孩说,她需要“她的小妹妹在晚上陪伴她”,因为她再也不能在黑暗中睡觉了。

  “家对我来说不再是我的家了。我不得不开车过去,面对着公园(强奸发生的地方)。它曾经给我带来可怕的刺激,”她说,然后她补充说,她再也无法集中注意力上课了。

  她说她被“物化”了。“我再也不会有这种感觉了。你从我这里夺走了很多东西,我再也无法挽回了,”女孩总结道。

  最高法院辩护律师多米尼克·麦克金表示,他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是“对同意问题的鲁莽”。

  “法庭正在处理一个14岁的男孩——实际上,他所做的是完全误读了情况,他自己是第一次喝酒,”麦克金说。

  麦克金表示:“他现在必须为自己的余生而受苦,因为他现在被贴上了强奸犯的标签。”他补充说,这一事实可以被认为是“惩罚效果的一部分”。

  他进一步表示,他的当事人在其他方面的性格无可挑剔,一位雇主在介绍信中形容他“工作勤奋,受人尊敬,容易相处”。

  “缓刑报告的重点是,所发生的事情并不能反映他的性格,”麦克金说,然后他补充说,他的客户已经开始滥用大麻,因为他担心悬在他头上的法律程序。

  他问法庭:“这个案子有必要被判监禁吗?”

  为了听取缓刑官员的意见,并让法官卡罗琳·比格斯(Caroline Biggs)考虑有关未成年人量刑的各种判例法,此案已多次休庭。

  上周二,一名缓刑监督官员概述了她迄今为止与被告进行的工作,她是与该男孩见过面的三名此类官员之一。

  她说,男孩现在已经承认,女孩当时受到酒精的严重影响,当晚无法表示同意。

  缓刑官说,在强奸发生时,男孩的性教育并没有超出他在小学所学的范围,他也没有和父母讨论过任何关于同意或性的问题。

  她告诉法官比格斯,对于男孩滥用毒品和酒精、反社会行为和同伴影响的问题,也可以进行治疗。她证实,这个男孩已经表现出参与这些治疗的动机。

  她同意法官的看法,即她的总体印象是这个男孩“愿意接受帮助和指导”,她发现他的回答“可靠而诚实”。

  “我们对他的一些回答提出了质疑,但他对此持开放态度,”这位缓刑官说,之后她说,缓刑官还与该男孩及其家人进行了集体接触。

  她说事情已经结束了,处理过他的三名缓刑官也达成了共识,这名青少年可以在社区里管理。

  她说,他的主要风险态度是他对冒犯的态度,但“我们认为这是由于缺乏教育,以及他与同龄人的接触——我们仍在努力。”

  案件被押后至今天,法官比格斯要求提供一份最新报告,说明社区对这名青少年提供的援助,而不是拘留所可能涉及的援助。

  法官比格斯承认,尽管这名少年对强奸罪不认罪,但他已经通过他的法律团队表示,“他现在接受陪审团的裁决”。

  法官此前指出,对这名少年的任何拘留期限都不能超过他的18岁生日,也就是今年晚些时候。

  比格斯法官今天宣判了这名少年,她说,她一直在“努力争取”她在这个案件中所能给予的判决,只有“最特殊的案件”才有可能被判缓刑。

  法官比格斯说,缓刑服务的账目是了解被告的最有帮助的材料。

  法官说,缓刑官已经谈到了这名少年的性不成熟,他将从与性、同意和身体完整有关的问题的全面教育中受益匪浅。

  法庭获悉,被告此前曾告诉缓刑官,他对自己的行为以及对受害者的影响感到懊悔,但他试图通过说自己当时喝醉了来为自己辩护。

  法官比格斯表示,被告“在情感和性方面都不成熟”,由于案发时他才上中学三年级,没有接受过实质性的性教育。

  她说,他知道性行为的“基本机制”,但不知道其中的社交和情感方面,这是他需要进一步发展的。

  她补充说,已经向法院提供了男孩母亲的一封信,信中说她的儿子以前从未制造过任何麻烦。

  法庭获悉,一宗强奸案的刑期为七至十年,但会根据若干减刑因素,向被告提供“折扣”。

  比格斯法官表示,由于被告的未成年身份,“减刑幅度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这在2001年的《儿童法案》中有详细规定。

  法官说,被告接受自己和受害者之间的性行为是控方案件的关键,“他应该受到赞扬”,因为他在接受讯问时向警方提供了这些信息。

  被告积极参与感化服务,并愿意改过自新,是额外的减刑因素。

  比格斯法官表示,由于将此案提交法庭并最终定案拖延了数年,被告的判决将“大幅折扣”,并补充说,这对被告和受害者的个人生活都是不公平的。

  法庭听取了缓刑服务机构的建议,法官认为这是“适当的”。

  比格斯法官说,虽然被告以前没有犯罪记录,但这一定罪“永远不会从他的记录中删除”,并将永远影响他的就业、旅行能力和生活的其他方面。

  比格斯法官判处这名男孩106天的拘留,缓期执行,条件是他必须参加缓刑服务的所有预约,参加HSE戒毒和酗酒咨询,并表现良好。

  她还“强烈建议”这名少年即使年满18岁也要继续接受缓刑服务。

  比格斯法官随后直接对受害者说,在整个判决过程中,她“没有忘记她”,并赞扬了她在“对她犯下可怕的错误”后挺身而出的行为。

  比格斯法官赞扬了受害者的父母在这段时间里对她的支持,并抚养了一个愿意说出她被强奸的“坚强性格”的人。

  “她是爱尔兰所有女性都应该尊敬的人,”比格斯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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