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遗嘱”在税收方面可能存在劣势

   日期:2024-10-10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190    

  

  

  截止日期:2024年2月28日上午11点21分

  作者:博纳·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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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裂

  联邦财政法院对所谓的“柏林遗嘱”做出了裁决。

  ?Sven Hoppe/德新社

  德国联邦财政法院就所谓的“柏林遗嘱”的税收后果作出了裁决。

  在这种情况下,配偶相互指定对方为继承人。

  柏林——乍一看,柏林遗嘱似乎是一个有吸引力的遗产规划选择。

  然而,税收方面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根据结构和继承资产的不同,可能存在税收劣势。

  本周二(2月27日)在慕尼黑举行的年度新闻发布会上,联邦财政法院公布了一项裁决。

  柏林遗嘱规定,已婚夫妇是唯一的继承人。

  只有当父母中的另一方也去世时,子女才会继承遗产。

  基本的想法通常是,活着的父母将不得不偿还孩子,甚至可能不得不卖掉他们继续使用的婚姻住房。

  然而,在继承资产较高的情况下,这一条款已经存在缺点,即只有寿命较长的父母才能申请50万欧元的津贴;BFH法官Anette kugelmller - pugh解释说,每人40万欧元的子女津贴仍未使用。

  换句话说:孩子失去了40万欧元的个人免税额,因为活得更久的父母继承了一切。

  每个孩子通常都有权从父母那里获得40万欧元的遗产补贴。

  此外,子女可以要求获得所谓的强制性遗产。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经常加入一项"惩罚条款":在父母中第一个死亡时要求获得强制份额的子女,即使在较长寿的父母死亡后,也只能获得强制份额。

  然而,如果父母中寿命较长的一方使用了大部分财产,例如通过长期护理,这个孩子可能会更好地享受强制性部分。

  如果配偶希望相互保护,并确保在另一方去世后,未亡配偶得到照顾,柏林遗嘱是有意义的。

  根据Erblotse的说法

  ,它也

  如果配偶希望在他们死后将共同财产传给子女,这是有道理的。

  在BFH裁决的争议中,一对来自汉堡的夫妇想用所谓的杰斯特罗条款来抵消这一点。

  根据该条款,双方同意,在第一任配偶去世后,任何继承人如果不要求支付他的强制性份额,也将从死者的遗产中获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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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死的人实际上是向不要求强制分担的子女许诺了一笔钱。

  但是,这只在较长寿的父母死亡后支付。

  从数学上讲,这应该会减少第一个死者留下的遗产,从而也会减少要求继承遗产的子女的义务份额。

  然而,正如BFH现在决定的那样,这行不通。

  第一个死者的遗产不因遗产而减少,并须为未亡父母缴纳遗产税。

  此外,根据慕尼黑的裁决,如果父母中的另一方也去世,遗产也要缴纳遗产税。

  德国联邦财政法院(Federal Finance Court)将柏林遗嘱的法律结构描述为合规的,但也明确表示,它可能存在税收劣势。

  (有代理机构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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