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对S-210法案背后的目标吹毛求疵:将色情作品(通常是暴力和厌恶女性的)挡在未成年人的视线之外。但只有良好的意图并不能产生良好的法律。
该法案得到了所有反对党和一些自由党议员的支持,它将要求在网上提供色情内容的组织禁止18岁以下的人访问。
参议员朱莉Miville-Dechêne是该法案的发起人,她将该法案与试图阻止未成年人购买印刷色情、酒类或烟草产品的现有法律相提并论。她还指出,色情作品中人为的、通常是暴力的性观念与有害的性别刻板印象之间,即使没有因果关系,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这种担忧是有道理的,但拟议的解决方案掩盖了巨大的——有些是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和隐私问题。
有许多关键问题没有在法案中阐明:如果有的话,如何核实未成年人的年龄;哪个机构会执行这些规定?最关键的是,监管机构将如何确定哪些是露骨的色情材料。
Miville-Dechêne女士说,有几种可行的年龄验证方法。但包括渥太华大学教授迈克尔·盖斯特(Michael Geist)在内的批评人士对这一说法提出了质疑,他指出,其他国家也在努力实施类似的制度。
例如,目前的人脸识别技术无法通过主要测试——区分17岁和18岁的人。与此同时,保守党支持该法案,但反对数字身份证的想法。
即使这些技术障碍可以克服,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任何基于地理的限制都可以通过使用虚拟专用网络轻松绕过。单凭这一事实,任何核实年龄的尝试都将毫无用处。
此外,该法案还有概念上的限制。Reddit或Discord等平台上的私人群组看起来不像通常的在线内容提供商,情况又如何呢?
如果色情内容出现在X(以前的Twitter)或谷歌搜索上,又会发生什么呢?Miville-Dechêne女士说,这类组织只需要对网站上露骨的色情内容进行年龄验证。谷歌将如何完成这项任务,退一步说,还不清楚。
该法案对于将使用何种机制来执行其规定也含糊其辞。也许这可以成为自由党在他们的网络危害法案中提出的数字安全委员会令状的一部分。或者这是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的工作?
到目前为止,自由党政府似乎对支持参议员的法案不感兴趣,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正如这个空间上周所说,政府自己的网络危害提案存在问题,特别是其对仇恨言论的量刑框架的严厉方法。
也就是说,政府采取了正确的方法,通过为社交媒体平台制定法定责任义务来减轻网络危害。这不会消除网络世界的社会弊病,但可以减少它们。
S-210号法案还潜藏着另一个缺陷:将《刑法》对色情材料的定义用于向儿童提供色情材料的罪行。这一定义是广泛的,但由于只有在与其他侵害儿童的罪行一起触发时才会受到限制。例如,向未成年人提供露骨的色情材料,以便利其作出不雅行为,即属犯罪。
然而,S-210法案不包括这一限制。它不仅禁止露骨的暴力色情;任何形式的裸体和性行为都可能触发该条款。这增加了法律将如何影响谷歌或X等平台的复杂性;对他们来说,隔离铁杆色情网站可能还不够。
这些都是对S-210法案的实际反对,但也存在一个哲学问题。Miville-Dechêne女士提案的核心假设是,应该由议会,而不是家长,带头阻止未成年人接触色情内容。
但是,如果有价值观需要传授——比如健康的性观念——孩子的父母应该是第一个,最好是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