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Amazon)对欧盟新的大型科技公司(Big Tech)规定发起了法律挑战,指责布鲁塞尔方面的“歧视性”待遇。
这家在线零售商向卢森堡法院提交了一份请愿书,称其被欧盟《数字服务法》错误地归类。
这一法律挑战使亚马逊成为第一家正式挑战新规定的硅谷公司。
《数字服务法案》对世界上一些最大的科技公司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它们删除虚假信息、非法内容,并保护儿童。不遵守规定可能面临数十亿英镑的罚款。
今年4月,欧盟证实,在欧洲拥有超过4500万用户的19家科技公司将受到新规定的约束,其中包括谷歌、苹果和Facebook。
这些规定主要针对社交媒体、广告和互联网搜索工具,计划于8月25日生效。
虽然亚马逊主要是一家在线零售商,但由于它销售广告,并在其网站上有大量用户生成的评论,因此也被纳入了这些规定。
在周二提交的一份文件中,该公司辩称,自己被错误地归类为“超大型在线平台”。
亚马逊的一位发言人表示:“《数字服务法》旨在解决以广告为主要收入、传播言论和信息的大公司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我们同意(欧盟委员会的)目标……但亚马逊不符合‘超大型在线平台’的描述。”
亚马逊表示,这一认定是“基于歧视性标准”。
该公司辩称,许多其他大型零售商尽管拥有大量在线客户,但并未受到新法律的约束。
亚马逊的律师还辩称,该公司主要是一家零售商,而不是一家社交媒体公司或搜索引擎。
亚马逊的发言人表示,“我们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零售业务”,它面临着“被不公平地挑出来,被迫履行繁重的行政义务,这不利于欧盟消费者”。
谷歌的在线购物部门和德国在线零售商Zalando也将受到新法律的监管。Zalando已经对欧盟的规定提出了类似的挑战。
法律还要求网上商店清除流氓商贩,并随机检查假冒商品。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表示:“我们注意到亚马逊的决定。我们无可奉告。
“《数字服务法》的范围非常明确,被定义为涵盖所有向用户提供内容的平台,包括销售产品或服务,这可能是非法的。
“我们将在法庭上捍卫我们的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