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一名高级警官表示,一名男子因强奸未成年女儿三年,被特别刑事法院判处死刑。
在周五宣布的判决中,特别法官Prashant Rana还对该男子处以1.5万卢比的罚款,并指示政府/地区法律服务管理局(DLSA)向受害者支付105万卢比的赔偿金。他说,受害者已经得到了30万卢比的赔偿,剩余的金额尚未确定。
受害者的母亲已经去世,她被父亲强奸了三年。地方检察官维卡斯·夏尔马说,当她怀孕时,她向祖母讲述了自己的痛苦经历。
2020年10月,这名女孩向女子警察局提出了投诉。根据她的投诉,警方进行了立案调查。他说,这名女孩在立案时才15岁。
受害者还在16岁时生下了一名女孩,孩子的DNA与罪犯相符。他补充说,这个孩子已经被一家非政府组织收养了。
夏尔马说,法院裁定受害者的父亲强奸女儿罪名成立,判处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