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体制的齿轮中,个体命运往往如同飘萍。近日爱尔兰一名警员因执勤时协助同事制服暴徒遭停职两年,期间损失逾8万欧元津贴与加班费,虽最终获判无罪却难补经济创伤。此案折射出程序正义与人性化管理的裂痕——当机械执行规则遇上被冻结的人生,制度是否该保留温度?劳动法院虽驳回津贴索赔,却因程序瑕疵判赔5000欧元,这记耳光究竟打醒了谁?让我们透过这场拉锯战,审视权力铁幕下小人物的挣扎。
一名在职警员索赔停职两年期间损失的津贴与加班费约82,571欧元,最终以失败告终。
此事源于劳动法院驳回其津贴损失索赔,副院长凯蒂·康诺利声明:法院认为本案中关于警员停职期间薪酬的政策适用无误。
这名警员曾在2021年4月协助同事制服袭击者,却因此被停职两年多后才获清白。
当时警方对他提起刑事诉讼,纪律程序随之暂停。直至2023年5月刑事指控被撤销,纪律程序立即终止,警员才重返岗位。
在另一项关联裁决中,劳动法院建议爱尔兰警方向该警员支付5000欧元补偿金,因停职政策执行过程缺乏透明度,且未遵守多项条款。
包括未告知停职原因,未按规通知内部岗位空缺等程序漏洞。
警员代表协会依据《1969年劳资关系法》第13条第9款,主张两年多的停职远超合理期限,造成其收入、养老金津贴及晋升机会的巨大损失。
协会强调该警员在停职期间“不仅被剥夺收入,更未享受到雇主停职政策中明文规定的无罪推定原则”。
代表方指出,在警员最终洗清所有嫌疑的前提下,停职政策已产生惩罚性经济后果。
更援引先例称,警员因公负伤或参加培训时本应获得未值勤津贴补偿。
本案源于警方对工作关系委员会今年1月的裁决提出上诉,才进入劳动法院审理程序。
警方在法庭辩称,警员对收入损失的投诉“存在谬误,所谓损失期间根本不涉及经济补偿”。
坚称警员无权索取未值勤时段的非常规工时报酬。
警方代表强调停职政策已通过停职津贴支付100%基本工资。
康诺利代表法院声明:现行政策不包含额外津贴或加班费支付条款。
她明确指出政策法规未授权任何特殊情况下的自由裁量权。
最终一锤定音:“法院在协助解决个体纠纷时,无权超越既定程序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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