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一名承包商和他的妻子在怡保高等法院被判无罪释放,并被解除三项毒品指控。
法官阿卜杜勒·瓦哈卜·穆罕默德(Abdul Wahab Mohamed)在发现检方未能证明对48岁的Yong Shin Haw和38岁的Felicia Diong Chew Li的指控后做出了这一决定。
根据《危险毒品法》第39B(1)条,这对夫妇据称于2020年2月24日下午3点40分左右在实堤亚湾甘邦西拉末的一所房子里分发了1458克甲基苯丙胺。
根据同一法案第12(2)条的第二项指控,两人都被指控在同一地点、同一日期和同一时间持有约8.4克海洛因和1.5克单乙酰吗啡。
对于同一法令第12(2)条下的第三项指控,据说他们在同一天下午3点30分左右在Kampung Selamat的房子前拥有约42.5克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摇头丸)。
法官阿卜杜勒·瓦哈卜(Abdul Wahab)表示,检方未能证明这些毒品属于他们。
他说,另一个人的存在,一个可以进入房子的房客,表明毒品有可能属于他。
他说:“在毒品和吸毒设备上也没有发现被告的DNA和指纹。”
律师S. Selvam和T. Gayathrie代表被告,副检察官Liyana Zawawi Mohd Radzi起诉。
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后,杨被判犯有《危险毒品法》第12(2)条规定的第四项罪名。
据称,2020年2月24日下午3点30分左右,杨在家门口拥有约11.4克冰毒。
法官阿卜杜勒·瓦哈卜(Abdul Wahab)表示,被告未能证明在一个吊带袋中发现的毒品不是他的。
在请求从轻量刑时,Selvam说勇仍然需要照顾他的家人。
他有三个女儿,希望能与家人团聚。
“他还有一位72岁的母亲需要照顾,”他说。
“他有高血压,心脏虚弱,希望能得到最少的鞭打。
“他向法庭、检察官和警方道歉,并承诺不会再犯,”他补充说。
法官阿卜杜勒·瓦哈卜(Abdul Wahab)判处勇五年监禁,自2020年2月24日被捕之日起,并鞭刑三下。
在诉讼结束后,塞尔瓦姆说,勇在被鞭打后可以回家,不需要入狱。
他说:“算上三分之一的公众假期减免,他已经在监狱服完刑期。”
宣判后,有人看到勇在拥抱他的三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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