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所职员撤回严重伤害案的认罪

   日期:2025-10-0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90    
核心提示:    塞申斯法院定于7月19日听取一家私人戒毒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的陈述结果,他们被控对一名男性受训人员造成严重伤害。  

  

  塞申斯法院定于7月19日听取一家私人戒毒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的陈述结果,他们被控对一名男性受训人员造成严重伤害。

  法官Meor Sulaiman Ahmad Tarmizi是在两名被告Patrick Samuel的律师告诉法庭,他的客户希望在周五(6月21日)重审此案时这样做的。

  3月26日,48岁的主管Jason Jai Ganesh Murugiah和26岁的助理Kelvin Raymond承认了一项指控,他们在冷庚一家中心用PVC管对38岁的V. Vasanthakumar造成严重伤害。

  他们于3月19日上午11点左右被共同控罪。

  这两人是根据《刑法典》第326条和同一立法的第34条被指控的。

  违规者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并处鞭刑或罚款。

  然而,当他们即将于4月30日被判刑时,他们撤回了自己的抗辩。

  Noor Syafina Mohd Radzuan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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