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一案中作出不利于沙菲律师的简易判决

   日期:2025-10-30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107    
核心提示:    吉隆坡:高等法院批准了税务局(LHDN)的申请,即决判决资深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

  

  吉隆坡:高等法院批准了税务局(LHDN)的申请,即决判决资深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未能支付拖欠的941万令吉所得税。

  然而,司法专员Roz Mawar Rozain定于下周一(12月18日)确定Muhammad Shafee需要支付给LHDN的最终金额。

  在允许LHDN的申请时,Roz Mawar说,根据宣誓书,Muhammad Shafee没有对索赔进行辩护,也没有任何问题可以保证证人在全面审判中作证。

  她说,由于付款期已过,未从穆罕默德·沙菲那里收回的款项已成为欠政府的债务。

  “作出简易判决的决定是为了避免全面审判。在这种情况下,即决判决对被告不利,”她在周五(12月15日)表示。

  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周五被定为审理简易判决申请的时间。

  在周五的诉讼中,律师拿督斯里拉简·纳瓦拉特南代表穆罕默德·沙菲出庭,而高级税务律师诺希沙姆·艾哈迈德则代表LHDN出庭。

  即决判决是指法院在不进行充分审判和传唤证人的情况下,通过书面陈述对案件作出判决。

  LHDN于2021年9月27日向Muhammad Shafee提出诉讼,该诉讼于5月6日提起,并将通过简易判决作出裁决,理由是被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的所得税金额为9,414,708.32令吉。

  LHDN声称,他没有缴纳2011、2012、2013、2014和2016课税年度的所得税,包括征收金额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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