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一名40岁的快递骑手被控10项侮辱伊斯兰教的指控,但他在法庭上拒不认罪。
周三(1月10日),阿利木丁·莫哈德·哈亚特在开庭法庭法官拉希达·罗斯利面前向他宣读了指控后,做出了认罪。
根据指控书,被告发送了一条本质上侮辱伊斯兰教信仰的短信。
这条短信被上传到一个名为“阿里·提科斯”的脸书账户上,意在伤害他人的感情。这是在2023年4月26日晚上10点,在新佛巴鲁Rumah Pangsa Awam Larkin B座宣读的。
根据《通信和多媒体法》第233(1)(a)条,该行为是违法的,该条款概述了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服务。
最高罚款5万令吉,最高监禁一年,或两者兼而有之,并在定罪后每天再罚款1000令吉。
起诉是由副检察官Umar Faiz Abdul Kohar、Othman Affan Ismail和S. Thiviya进行的,而被告没有代表。
在诉讼过程中,Umar Faiz要求每项指控的保释金为15,000令吉,并要求被告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直到案件结束。
被告是一名单身父亲,他要求较低的保释金,因为他每天只挣50令吉,目前要照顾他的两个女儿,一个5岁,一个9岁。
法院随后允许第一至第六项指控的保释金为8000令吉,第七至第九项指控的保释金为5000令吉,第十项指控的保释金为3000令吉,所有的保释金都有一名担保人,以及额外的期限。
法院随后将该案的下一次审理日期定在2月20日。
在此之前,阿利木丁去年已经在柔佛州法庭被指控犯有同样的罪行。然而,由于技术问题,该案件被法院驳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