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界定“虚假信息”成为全球性难题。近日,韩国国会通过《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引发舆论海啸。该法案以打击网络谣言为名,赋予政府机构对媒体及YouTube频道高额罚款权,更允许政商人士对“虚假或操纵信息”提起最高五倍赔偿诉讼。支持者称这将净化网络空间,但批评者尖锐指出:模糊的“虚假信息”认定标准、扩权的媒体委员会、废除的亲告罪条款,可能沦为权力者压制监督报道的武器。当法律的定义权与裁量权过度集中,我们不得不警惕——以“真相”为名的枷锁,是否会扼住言论自由的咽喉?以下是法案争议焦点深度解析:
24日,韩国民主党主导的国会通过《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后,媒体业界忧心忡忡地表示:“对虚假和操纵信息模糊不清的判定标准,可能通过滥诉扼杀媒体监督权力的能力。”参与民主人民团结组织也紧急呼吁李在明总统“行使否决权”。尽管该法案尚未颁布,民主党已决定推动部分条款的再修订,包括起诉需经控告的要求。
修正案规定,传播“虚假或操纵信息”的媒体公司或YouTube频道将承担严格损害赔偿责任。对于遏制部分YouTuber散布阴谋论的行为,各界分歧不大。但众多媒体及法律学者犀利指出:“即使民主党修订部分条款,法案中违宪的要素依然不会消失。”
◇ 违反宪法“明确性原则”的致命伤
法案将“虚假信息”定义为不仅内容完全捏造,甚至部分失实也算虚假;可能误导公众的篡改信息则被划为“操纵信息”。若此类信息带有损害他人的“意图”,即可索赔。成均馆大学池成宇教授直言:“‘带有意图’这种模糊表述,在界定违法行为时已违反明确性原则。”
法律界更翻出旧案打脸——2010年宪法法院曾裁定,原《电信基本法》第47条第1款中“损害公共利益意图”的表述因定义不清而违宪。当时民主党曾铿锵表态:“绝不能容忍压制民主国家公民应享有的表达自由。”在野党官员嘲讽:“民主党正在亲手推翻自己当年的立场。”
◇ 权力阶层的“报道封杀”诉讼风险
法案允许对传播虚假或操纵信息的行为索取最高五倍实际损失的赔偿。对于“难以举证损失”的情况,赔偿额可达5000万韩元。若信息被确认虚假且传播超两次,韩国媒体通信委员会(KMCC)最高可处以100亿韩元罚款。
尤为关键的是,法案允许政府官员、政界人士等对媒体和YouTube频道提起索赔。媒体圈预警:“掌权者可能滥用诉讼阻断不利报道。”这或将催生以压制报道或深入调查为目的的“阻断式诉讼”。
民主党虽辩解称,若诉讼目的系“妨碍正当公益批评监督”,媒体可向法院申请“中间裁决”,且败诉原告需公示裁决结果,但中央大学李仁浩教授驳斥:“这既加重司法负担,更可能导致裁量权滥用,最终侵蚀司法公信力。”
◇ 媒体通信委员会的权力扩张隐忧
民主党删除了通过虚假信息诽谤需经控告的亲告罪条款。法律专家警告:“这恐被利用来压制批评性媒体。”更矛盾的是,该党同时恢复了此前已废除的事实诽谤罪。东国大学名誉教授金相谦指出:“此罪名在全球立法中都属罕见,与惩罚性赔偿叠加后,将对媒体构成双重法律压制。”
媒体界痛陈:“国家试图直接裁判并禁止虚假或操纵信息。”而判定哪些媒体和YouTube频道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标准,将由总统令决定。由进步派宪法学者金钟哲领导的KMCC将主导执法。韩国媒体法学会负责人沈锡泰警示:“委员会可能依据自定标准对媒体课以重罚。”在野党人士更质问:“谁能保证扩权后的KMCC不会选择性处罚批评政府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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