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星期五,一种广泛使用的堕胎药的制造商请求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下级法院限制使用这种药物的裁决。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上月对米非司酮实施了限制,但该裁决被搁置,等待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以米非司酮为品牌销售米非司酮的丹科实验室(Danco Laboratories)于周五正式要求该国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司法部预计将提交一份简短的文件,支持丹科要求最高法院审查下级法院的裁决。
上个月,新奥尔良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作出裁决,将米非司酮的使用限制在怀孕的前七周,而不是目前的10周,并禁止通过邮件分发。它还将要求由医生开具堕胎药,而堕胎药占美国堕胎的一半以上。
反堕胎组织正在寻求禁止米非司酮,尽管其长期以来的记录表明它是不安全的。这起案件是美国生殖权利斗争中最新的一场小冲突。上诉法院小组表示,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于2000年批准了堕胎药,并于2016年使其更容易获得,但“未能解决有关该药物对使用该药物的女性是否安全的几个重要问题。”
在5月的一次听证会上,法官驳回了政府关于是否允许使用米非司酮应由FDA决定的论点。在提交给最高法院的摘要中,丹科公司表示,第五巡回法院的裁决“颠覆了fda批准的丹科公司药物米非司明的使用条件”。丹科说:“它这样做是应一群原告的要求,他们不开处方或使用这种药物,他们与FDA的真正分歧是他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堕胎。”
该案件源于德克萨斯州一位保守的美国地方法院法官早些时候的一项裁决,该裁决将禁止使用米非司酮。第五巡回法院驳回了对堕胎药的禁令,但对获取堕胎药施加了限制。去年6月,最高法院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推翻了宪法赋予的堕胎权利,保守派在最高法院拥有6比3的多数席位。
从那时起,大约有20个州,主要在南部和中西部,已经完全禁止堕胎或限制堕胎,而其他州,主要在沿海地区,已经开始保护堕胎。FDA估计,自2000年米非司酮获得批准以来,已有560万美国人使用米非司酮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