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不容易退出|《商业标准报

   日期:2024-09-06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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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现在开始,在同意为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寻求贷款的人做担保人之前,最好三思而后行。担保人将不再能够与原始借款人保持距离,并在违约情况下通过法院暂缓令作为盾牌来逃避偿还全部贷款的责任。

  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中,最高法院上诉部为贷款人拍卖担保人的财产扫清了道路,以防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

  法院在今年1月驳回了保证人的上诉,并做出了保证人不能通过提交诉状来阻止投标过程的判决。大法院在最近发表的判决书中明确表示,根据《贷款法院法》,银行为调整未偿还贷款,不禁止出售担保人的财产。

  在过去的五年里,贷款担保人向高等法院提交了大约13641份书面请愿书,要求阻止银行出售其抵押房产,以调整400亿泰铢的未偿还贷款。根据最高法院的数据,近80%的请愿者获得了对他们有利的暂缓令。

  银行家们将这一判决视为对他们收回违约贷款的推动。

  AB银行前董事长穆罕默德·A(鲁米)·阿里告诉《商业标准报》,设立担保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贷款的偿还。

  “上诉法庭的这一历史性判决为银行追回违约贷款铺平了道路,”他补充道。

  互助银行董事总经理Syed Mahbubur Rahman告诉TBS,根据法律,当借款人违约时,其担保人也会被列为违约方。

  “很多人很容易成为担保人。但从现在开始,在成为担保人之前,他们会再三考虑自己偿还贷款的能力。这将使银行更容易收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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