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24年1月1日起,该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劳动合同期限后的10年,并且可以无限次使用。
泰国副总理兼商务部长Phumtham Wechayacha上周五(11月24日)在主持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发展政策委员会会议后说,他们已经批准对外国投资者的临时停留签证(即欧洲经济共同体签证)进行检查和盖章。根据欧共体办公室的法律,这是首次向外国投资者提供此类优惠。
它允许对环境友好的特定现代工业经营者通过引进持欧洲经济共同体签证的外国工人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地区进行投资,该签证分为四种类型:
专家:欧洲经济共同体S签证
行政人员:欧洲经济共同体“E”签证
专业人士:欧洲经济共同体“P”签证
配偶及受养人:欧洲经济共同体O型签证
重要的好处包括自动发放欧洲经济共同体工作许可证,个人所得税统一税率为17%,最长签证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后的10年,无限制使用,在线报告选项,以及从2024年1月1日起在泰国各地的国际机场建立一个特殊的快速通道。
此外,会议还批准了向经济促进特区内的经营者提供福利的指导方针,目前欧洲经济共同体办公室正在起草一份通知,具体规定经营者的福利,重点是五个关键原则:公共服务提供的创新、对所收到的福利的考虑、对给予福利的评估、各机构之间的合作以及监测和评估。
在与经营者进行利益谈判时,委员会将考虑各种因素,如目标特殊产业部门的类型、投资计划、投资或业务的开始日期、业务对供应链和价值链的重要性、业务运营中使用的投资价值、该国资源的利用、业务运营中使用的技术水平、知识转移以及对周边社区的援助。Phumtham说。




